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

監獄行刑法 第 十五 章 死刑之執行

   第 十五 章 死刑之執行

第 90 條
死刑用藥劑注射或槍斃,在監獄特定場所執行之。其執行規則,由法務部定之。

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列舉之期日,不執行死刑。

第 91 條
執行死刑,應於當日預先告知本人。

第 92 條
本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,於執行死刑之屍體準用之。

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
第 十五 章 死刑之執行(95~9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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